明 祓 经
明物品 第一
夫天地者,由物而成,而不与人焉。
物物相动,物物相灭,物物相易,物物相成,物物相和,物物相杀。夫非独物物也,物亦可自易也。由是万物生而化之,化而易之。
夫人者,至于形也,与物一也。以是刀俎之下人木皆碎,弱水之中人沙俱沉。若彼无食,人畜同饥;从高而坠,人石共裂。故彼无识也,人物一也。
所以者何?天地万物常以理存。此理在物,而非在人焉。况举世无常物,物常则无动,无动则天地不化,则物之存也无因也。
以夫无常物,故无常存。是以泰山万年可倾,东海万世乃平。日月之行,终有已矣。 故曰:世由物成,理于物存。
唯识品 第二
夫人之与物一而又不可同于一者,以人有识也。
其识可陋。于水则饮,于甘则食,于寒则衣,于困则眠,于危则遁,于利则求。此无需智也,虫鱼鸟兽亦可矣,是谓自然识。
夫自然识者,非智然也,生而有之。
其之源也,则为利己焉耳矣。至于有智,凡夫所为,多为己利者,亦为自然识也,非大智也。
其识也极,乃为心识。心识类自然而非自然。心生诸相,诸相归物。或曰心识于物而生诸相。
夫相者,生于物而非物也。盖相为心易,而物不然焉。
其于秽物,常生秽相。而夫明祓居士,生心净心,心得净识,当见净相。此之谓物随心净。
以是诸相生于物易于心,唯明祓居士可化之耳。
诸相归物,万相唯识。明识祓我,物随心净。此十六字:可明物相,可祓心念,以见物道,以净心界。
众诸居士,常念无碍。明识真定,见诸净土。化文归简,化欲归真。则证正心,是谓明祓。
故曰:物随心净,万相唯识。
祓我品 第三
夫大清净而证正心之士,无有荒欲之人,皆为谨严之士。
是以祓我为证心之不二法门。
祓我之一,曰和。
和而益心,和而益人。和而化纷,和而利身。以和是也。
祓我之二,曰简。
简而易繁,繁而法天。简而利行,简而益识。以简是也。
祓我之三,曰稳。
稳而化危,稳而无失。稳而待变,稳而证心。以稳是也
祓我之四,曰让。
让而无争,让而得净。让而能进,让而护身。以让是也。
是故有言,
以和不集乱,
以简不巧繁,
以稳不极欲,
以让不逞身。
故曰:和简稳让,祓我四器。
证智品 第四
居士证智,当明明识。
居士明识,可明明物。
其明物也,洞察天地之法,而避鬼神之谈。
详观星辰之化,以免吉凶之测。
夫物之无常,故凶吉不可料,成败不可期。
而以天地有法常,故虽无凶吉之料,而明其向;
虽无成败之期,而知其度。故以明物是也。
其明识也,乃证智之不二法门。
物之易也难也,以无常物也。
其成相也,亦不待人。
然人之识也为相,而智制诸相。
故以居士不为诸相所累,弃冗择净,非弃物也,弃其相也。
故于困厄之所而心定不恙,立于锋刀之林而身恒不倾。
是以泰山崩而色不改,黄河决而心不移。
居士以识观诸物,生诸相,而成一清净明祓世界,而与实界异也。
以相界不同于实界,是以其之法常,亦不同于实也。
实者由物,而相者由智而由心。
是以居士心理一也,以证无上智。
故曰:证智之要,心理合一。
真定品 第五
居士潜心修行,至于极也,乃证无上智,是谓真定。
夫之真定也,知天地,知过往。
以物无常,故未来不可知也。
虽不知也,以其无上明识,可识度也。
夫真定也:
心理一,相唯识,物相合,行归祓。
袚我四器,行的不拘。
夫真定也,常砺己身,正筋强骨,以达身相合心之境。
夫真定也。无人无我,心界清净。
观诸相净,以净诸物。
夫真定也,于人无争,尊四祓法。
谦而不卑,危言正行。
故曰:真定之道,在证明祓。
普净品 第六
夫居士行以达真定之道,非已也。当以普净天下为任。
夫真定明祓居士,既得无上明识,清净心界。
故虽于秽物,不生秽相。
由是虽天下不正,而我心正,当以此心正天下。
由是虽天下不益,而我心益,当以此心益天下。
由是虽天下不净,而我心净,当以此心净天下。
故夫真定明祓居士,当发以清净明识之智,行以胜物之力,使物相一也。
故夫真定明祓之士,既得无上明识,清净心界。
当发以净末证之人。宣以开化,至和至诚,净诸众生,此乃胜千万无上智也。
若夫众人皆净,众人明祓,则乃众生之土,至于净土。
后彼生人,于此净土,不需宣化,乃自生清净明识。
故曰:明祓之极,于世普净。